释义 |
盛放过农药或其他有害品的包装废弃物,在未作无害处理的条件下,处置方法如下: 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请先安全贮存后续可联系当地有些农药的包装商,工厂回收再利用的,相关清洗部门处理,再统一送给农药厂,现在农药包装物也是越来越美观,切不可因此而将其留作他用,尤其有孩子的家庭,更不能把农药包装物随便乱放。农药包装物如果不妥善处理,农药包装物中残存的农药,对土壤、地麦水以及农产品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对生物和人类的健康同样存在潜在的威胁。早在1999年,我国相关规定盛装过农药或其他毒害品的包装废弃物在未作无害处理的条件下,只能作填埋处置。 而在2007年5月起实施的规定中明确将农药包装物纳入再生资源范围。 法律依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包括瓶、罐、桶、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