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债务重组中,不同债权人之间可能存在权益矛盾。为了避免这种矛盾,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 1.债权人委员会:可以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由不同债权人组成,通过协商来解决各方之间的权益矛盾。 2.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其他债权人,以平衡各方之间的利益。 3.优先受偿权:对于拥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优先受偿。 4.裁决程序:如果各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1.《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债权人可以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对债务重组进行监督和协商。 2.《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其他债权人或者第三人,但是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 3.《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三条: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优先受偿的债权人,其优先受偿的范围和顺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4.《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对于债权人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裁决程序来解决。 以上是对于债务重组中如何处理不同债权人之间的权益矛盾的法律分析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