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中土地被征用,挖了200亩大坑,说土地不存在,所以无法确认 |
释义 | 法律分析:乱挖土地是违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做法,能够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违背本法限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私行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要求的,或者因开发土地导致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能够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家里土地被征用,挖了200亩大坑,说土地不存在,所以不能确认权利 土地被征用了是不能确权的。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个人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后。土地的所有权自然也就发生的变更,就算是非法征用,也是于有争议的土地,土地确权对于有争议的土地国家明文规定不予确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家里的土地被征用,挖了200亩大坑,说土地不存在,不能确认权利 土地被挖找当地国土局。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里地被征用,挖了大坑两百亩地,说地不存在所以不能确权? 土地被征用了是不能确权的。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个人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后。土地的所有权自然也就发生的变更,就算是非法征用,也是于有争议的土地,土地确权对于有争议的土地国家明文规定不予确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家中8人,困修桥土地被征用,于下土地不到2亩,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到土地管理补偿投诉或起诉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再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我家有8个人,被困修桥土地被征用,下面的土地不到2亩,怎么办? 法律分析:到土地管理补偿投诉或起诉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再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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