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驾驶证持有人作出的,注销驾驶证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从注销之日起,可以重新申请学习驾驶证。 驾驶证注销后,只要不是被吊销或撤销的,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被审核符合后,基本上都可以预约考试,并没有规定必须多长时间才能重考。 在实习期一年内,只要被累计计满12分,无论什么车型的驾驶证,都将被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被计满12分后注销驾驶资格,要取得驾驶证就必须重新报名,报考所有科目。 实习期因为扣分满12分而被注销驾驶证,可以重新报名,不需要等待三年后。 已经获得了驾驶证但被注销的公民,若想再次获得驾驶证,需要先了解自己驾驶证被吊销的原因,若不是因为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的原因而被吊销,那么从吊销之日起按照首次获得驾驶证时的流程重考即可。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