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买卖的房屋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能买卖的房屋包括:未依法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所有权共有且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房屋、已抵押且未经抵押人同意的房屋以及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法律分析 不能买卖的房屋有: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管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5、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6、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7、所有权有争议的房屋; 8、已抵押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9、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的买卖是需要遵守一定规定的。一些情况下,房屋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具体来说,不能买卖的房屋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国家禁止买卖的房屋;2.法律规定的无效房屋;3.法律规定的禁止转让的房屋;4.法院认定的无法转让的房屋。在这些情况下,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遵守法律规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能买卖的房屋包括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危房、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因此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遵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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