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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一次性生育营养费能领多少
释义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一、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与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不包括计划生育中施行节育者),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或流产时,可享受下列待遇:
    1.生育津贴。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均工资计发。每日的假期工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30(天)。(下同)。
    2.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药费及生育出院后产假期内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分别按顺产1600元;难产或多胞胎2400元;流产:怀孕不满4个月300元,满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800元,满7个月以上按顺产标准计发。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女职工生育顺产的按上年度市属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5%计发,难产或多胞胎的按50%计发。
    女职工生育按有关规定享受下列产假:正常产假90天;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计划生育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剖腹、度会阴破裂的难产假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引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假(只限于领取“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的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的15天;不满4个月的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流产假42天;满7个月以上的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的给予75天的产假。
    男配偶假期10至15天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按其所在单位批准的实际假期发给假期工资。
    二、生育保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生育保险补偿标准如下: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2、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三、新规定生育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生育保险补偿标准如下: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2、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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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8: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