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税什么情况下征收 |
释义 |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可以冻结房产 可以冻结房子的条件有: 1、房产冻结有两种方式:经所有权人同意做抵押;立案后请法院查封。 2、若是拆迁冻结,会有相关人员告知。 3、冻结可以向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使别人持法院的相关材料去相关部门办理转让手续。 4、一般情况下,个人房产是不会冻结的,并且即使冻结了,还可以解除冻结。 法院冻结房产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程序。 回迁房征收房产税吗有哪些情况下要征收房产税 回迁房征收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取决于房屋的位置,即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其他位置一律不收。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赠与房屋征收个人所得税什么情况下不征收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指出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什么情况下房产备案变更合同 以下情况可以进行房产备案合同更改: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注销和变更的工作程序》第二条具体要求: 1、更改买受人(含减少或增加买受人)和更改房号需注销合同登记备案,更改合同其它内容需申请变更合同登记备案。 2、凡需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者,应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的注销和变更原因由买受人填写,双方必须签名盖章。 3、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空缺。相关单位留存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时应写明存档份数。 4、填写变更表应描述清楚合同条款变更后的内容,不必写原内容。合同第22条变更时,必须将要删除的合同带齐,加盖合同作废章。 5、注销和变更登记备案的合同已做抵押登记的必须先撤销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备案的合同必须携带撤销抵押单原件和复印件。 6、注销登记备案必须带齐所有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需带一本合同;合同必须双方签名盖章,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房产税征收标准是什么房产税征收对象有哪些 房产税征收标准有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的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 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地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房产税法律。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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