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形资产出售当月摊销吗? |
释义 | 无形资产出售当月不摊销。 无形资产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无形资产计提折旧规定如下: 1、企业应对所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摊销期间无形资产应当按月进行摊销; 2、无形资产应自可供使用当月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进行摊销,即当月增加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无形资产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不具有实物形态,无形资产不具有物质实体,看不见,摸不着,不是人们直接可以触摸到的,是隐性存在的资产; 2、用于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了行政管理而拥有的资产; 3、可以在一个以上会计期间为企业提供经济效益,因此,无形资产被界定为长期资产而不是流动资产,使用年限超过1年; 4、所提供的未来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有些无形资产(如商誉)只是在某个特定的企业存在并发挥作用,有些无形资产的受益期难以确定,随着市场竞争、新技术发明而被替代。 综上所述,无形资产并不仅仅是从实物形态上与有形资产相对立的一类资产,而是具有某些相同特征的资产,拥有这些资产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特殊的有利地位,使企业得到额外的经济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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