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大多数医生对自己分管的病人是不敢掉以轻心的,每天都要观察病人的病情。但仍会有事故发生,发生了事故就应该找医疗事故签定委员会作事故鉴定,来鉴定是不是医疗事故。如不是医疗事故,医生和医院应该是没责任的。现代的医学鉴定能够分清是不是由于病情延误造成死亡的,而且,医疗事故的鉴定也是非常公正的,没有作弊可言。所以说,是否是医疗事故应当视医务人员有没有尽到自己义务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