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证需要两个人一起去吗 |
释义 | 在我国境内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原则上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若是一方失踪、被监禁、便成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无法协议离婚,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些特殊情况下,并不要求夫妻共同办理离婚手续。 一、想要离婚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双方都愿意离婚的,可就相关问题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仅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无子女离婚需要的手续有什么 夫妻双方离婚,无共同财产,无子女,应该怎么办理离婚。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第一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采取的方式,夫妻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二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民法典什么都同意离婚还需要起诉吗 双方都同意且具备以下条件不需要起诉:第一,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第二,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夫妻双方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以及相关探视的问题,已达成一致。当然,如果没有孩子,第二点就可以省略了;第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已达成一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要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这是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方式所应具备的三个实质性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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