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安肃镇,全镇下辖39个行政村,分别是:城内、北上关、北下关、南关、南城、何家店、黄土岗、十里铺、青庙营、南孤庄营、中孤庄营、北孤庄营、前所营、岳家营、南张丰、东张丰、西张丰、坟台、义和庄、王马、沿公、双营、仁里村、八四、小寺各庄、迁民庄、高庄、南梨园、北梨园、沿村、商庄、小辛庄、三岔口、 凌角桥、 东王庄、东于庄、西于庄、南徐城、北徐城。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但是,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提出书面意见,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的依据之一:(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二)城市规划设计条件;(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四)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五)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