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具体定义 |
释义 | 公积金贷款买首套房需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房子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购房人名下没有其他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制度仅适用于城镇职工,农村和无工作的居民不适用。公积金缴存具有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了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法律分析 公积金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属于首套房,若贷款未结清的,则属于二套房。 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买房人年满18周岁; 2、买的房子是九十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3、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结语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储蓄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首套房的定义需满足三个条件:购房人年满18周岁、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购房人名下无其他房产。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用于个人住房消费支出。该制度具有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农村地区不设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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