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师侮辱学生人格尊严是违法行为。属于孩子的人格或者是名誉受到了影响,那么可以以侮辱的情况来处罚,严重的会构成侮辱罪,侮辱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只要是符合侮辱罪条件的就会构成犯该罪。如果老师的羞辱行为情节比较轻,可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如果该羞辱行为造成了较严重的后果或者未协调成功,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可以依法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老师承担侵权责任。老师随意的辱骂学生触犯了法律,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侮辱了学生的人格。根 一般来说,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2、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3、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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