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资结算单属于自制原始凭证。 工资结算汇总表属于原始凭证的原因如下: 1、工资结算汇总表不是由财务人员做的,其实是由人事部门提交银行发放用的,财务人员要根据该表和银行付款单进行账务处理,从这点来说它就是原始凭证范畴; 2、小企业也可能是财务人员做出的,但是根据人事部门的工资表进行汇总得出的,送交银行作为银行支付的手续,最终也不会以它作为唯一的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所以应是原始凭证,而且不单独使用。 取得工资单时的做法如下: 1、看总金额。薪水一定要全额派发,每一个月的职工薪酬是固定不动的,要和劳动合同书上签署的金额一致,不可以商品替代贷币薪水。社会保障部要求企业只有在薪水中扣减员工的保险费用、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对于别的新项目则非特殊情况下不可以扣减。 2、看四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医保、工伤险、失业险和公积金,这五项是不是早已从公司中扣减,是不是早已进入你的个人帐户,查看方法能够向企业所在区域的社保局查询。 3、看个人所得税。每一个大城市的征税起点不一样。 4、看_间。是不是按劳动合同书要求的_间派发,用人公司理应每月最少付款一次薪水,如遇法律规定请假节日或歇息日,通过银行发工资的,不可延迟付款薪水;立即发工资的,应提早付款薪水。有些人计算过,假如每月都晚发一天薪水,两年之后事实上就相当于少发过一个月的薪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是说,工资至少应当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照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