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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杭州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释义
    杭州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1、上城区;
    2、下城区;
    3、江干区;
    4、拱墅区;
    5、西湖区;
    6、滨江区。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第三十三条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三)燃放作业方案;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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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7: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