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如果您与房东没有约定应该由您承担房屋维修义务的话,那么在您正当使用房屋的情况下,因房屋本身问题进而产生的房屋维修费用,应该由房东来承担。也就是说,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东不应该从您的押金里面扣除修房子的费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