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契据登记制是什么 |
释义 | 契据登记制度是指房地产产权的变更、他项权利的设定,在当事人订立合约之时就已生效,登记仅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这个制度以当事人间就不动产权利变动所定理的书面契据为登记对象,登记机关不审查契据内容的真实性,亦不对其真伪负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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