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脑损伤作为一种严重的医疗事故,可以被视为继往病史,但具体是否被视为继往病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款:“保险人不承担下列损失: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明知道会发生危险而故意制造危险导致的损失;因被保险人在醉酒、吸毒、违章驾驶机动车等情形下发生的损失;因被保险人受到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期间发生的损失。”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规定,导致患者损害的行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医疗事故的原因、性质、影响和处理情况,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脑损伤是否视为继往病史,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无论如何,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医疗事故的原因、性质、影响和处理情况,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