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脑干出血并不被单独归为受保护的疾病范畴。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患职业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致残或者死亡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和其他工伤待遇; 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的,应当依法承担因工伤造成的医疗费、工伤补助金和其他工伤待遇。 综上所述,虽然脑干出血属于工作原因导致的疾病,但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