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社保转移怎么办理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除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外,还需要在办理下列保险时带以下相关资料: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社保转出单位出具) 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社保转出单位出具)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公积金: 接受单位开据的公积金接收函,上面写清楚:公司的公积金账号、公积金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公司名称,并且加盖公司公章。 办理流程 1、打印凭证 前往柜面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参保凭证》); 2、把凭证交到新参保机构 将凭证交给之后要继续缴纳保险的地区新参保机构; 3、新参保机构寄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新参保机构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4、原参保机构寄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原参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办理地点 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建工路28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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