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解决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问题 |
释义 | 黑白合同并非是一个具体的合同,而是人们在处理合同时两种不同做法的称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中,建设单位与实际的承包单位会签订一个备案合同。 往往在备案合同以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再另行签订一个合同,也就是实际履行的合同,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另行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是所谓的黑合同。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性质内容不一样的应当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因此,双方发生纠纷一般以备案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这也就是对于黑白合同的处理原则。 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受理。 合同备案窗口凭市招标办开出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办证联系单》,接受监理合同备案申请单位(申请人)的备案申请。 (二)收集审查资料。 1、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正副本不少于4份); 2、实行招标委托的中标通知书核验原件,提交复制件); 3、实行招标委托的要提交廉政协议书; 4、项目监理委托书(只核验原件); 5、项目总监的资格证书(只核验原件); 6、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只核验原件); (三)填写审查备案表。 填制《监理合同备案表》,监理合同备案申请人可事先在下载中心下载填制《监理合同备案表》,也可以在办理合同备案时由工作人员发放直接填制《监理合同备案表》。 (四)审查合同约定。 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办证联系单》、中标通知书、对监理合同签订的单位名称、合同价款、监理范围、过程、工期及签订日期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即时办理备案手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现场予以指出,并提出整改(修改)意见,经整改(修改)直至符合要求后再予以备案。 (五)办理备案手续。 审定符合要求的即时在合同备案表意见栏和监理合同备案机关栏盖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黑白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由于黑白合同的效力有争议,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发生纠纷后一般按两种办法处理:1、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2、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性质内容不一样的应当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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