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出资买房写女方名字了,男方买房现已经离婚了 |
释义 | 在婚前男方出资买房写女方的名字,属于赠与行为,分手后对于房子可以协商处理。赠与时双方约定分手需要返还的,分手时女方应该返还房子。 一、婚前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约定的除外。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双方协议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则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归属,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二、关于赔偿彩礼钱的民事判决书司法解释 退彩礼钱的司法解释: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男方可以在和女方分手后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如果双方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男方在离婚后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三、婚前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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