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60岁以上的本市常住户籍居民和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固定住所的外地户籍居民,可以申请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社区(筹委会)提交《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法律分析 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及外地户口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所的人员均可以申请办理。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社区(筹委会)提出申请,本人填写《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拓展延伸 老年人福利事务的法律规定 老年人福利事务的法律规定是指针对老年人的福利保障和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老年人享有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养老保险、长期护理等方面的权益。其中,医疗保障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社会救助包括低保、临时救助等,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长期护理包括长期护理保险、居家养老服务等。法律规定了老年人享有的权益范围、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尊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结语 为了保障年满60周岁以上的本市居民及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且有固定住所的外地居民的权益,可以申请办理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社区(筹委会)提出申请。相关法律规定了老年人享有的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养老保险和长期护理等权益,旨在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尊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