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没有实际债务关系有效吗? |
释义 | 没有实际发生债务关系的欠条,等于没有实际履行协议,没有法律效力。1、必须拿出证据证明没有借款事实。没有借款事实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风险提示:欠条作为有力的欠款证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欠条的内容还应该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一般来说,只要有双方的签名与借款数额就属于有效的欠条。 公司债务实际控制人如何承担? 1、一般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2、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需要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3、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风险提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认定:(1)为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股份的控股股东;(2)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30%以上;(3)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如何承担公司债务? 1、一般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2、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需要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3、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风险提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认定:(1)为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股份的控股股东;(2)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30%以上;(3)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名义股东未经实际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有效吗? 转让有效,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则转让有效。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被转让而遭受的损失。风险提示:对于隐名股东来讲,名义股东因工商登记而拥有股权的所有权外观,容易出现其股权被持有人无权处分的风险,所以一般情况下避免采用股权代持;确有必要股权代持的,隐名股东需要对名义股东的权利进行必要的限制,比如在代持协议中增加持有人无权处分时的责任承担,防止其股权被无权处分,并由第三人善意取得。 债务转移没有经债权人同意的,是否有效? 债务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无效。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该规定,转移债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因为,义务的转移关系到新的债务人的履行能力问题,对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存在切实的利害关系。义务的转移无论全部还是部分,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不得转移合同义务。风险提示:债务转让的限制:(一)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二)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三)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四)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实际控制人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1、一般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2、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需要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3、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风险提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认定:(1)为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股份的控股股东;(2)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30%以上;(3)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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