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许可合同可否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
释义 |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订立技术许可合同时应采用书面的形式。 一、合同主体不适合哪些情况 合同主体不适合以下情况: 1、无权处分人。当交易主体无权处分合同目标时,会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但一般经批准或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有销售合同,如技术秘密许可合同,许可人不是技术秘密的合法所有人,甚至是许可人侵权获得的技术秘密,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2、没有法定资格。法律规定,一些民事活动只能由具有特定资格的民事主体进行,而普通民事主体从事这些活动将导致主体不合格。这种关于法定资格的规定在一些部门、建筑、医药等技术要求较高的行业中很常见; 3、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法律禁止一些主体从事特定的交易活动。对方恶意使用这一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企业也面临法律风险; 4、合同义务以履行合同义务。这种主体不合格,更隐蔽。合同主体不符合合同的所有内容,但合同部分必须由特定的第三人完成,这将导致部分合同内容无效或有效。 二、假冒专利的产品是否属于侵权? 属于,下列行为之一,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其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三、专利可以授权给别人使用吗 可以的。不一定要专利权转让,可以采用专利实施许可。前者是你的专利权利全部丧失,给了别人;后者是你将部分专利权给了别人,到期后收回。专利实施许可也称专利许可证贸易,是指专利技术所有人或其授权人许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并向他人收取使用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