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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贷款转让有哪些方式
释义
    贷款债权转让方式有哪些?
    (1)债权让回购和债权卖断。
    由于债权转让形式具有计量和条款非标准化特征,受让方很难在短期内对债务人按照信贷原则进行审查,回购条款的设置可以使受让方免除债务人的违约风险,同时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
    债权卖断是银行无追索权地出售贷款债权,使企业的债务与银行彻底地一次性脱钩,购买方成为负债企业的债权人,参与债务企业的重组。
    (2)分散式转让和集中式转让。
    分散式出让是债权银行在市场上公开拍卖附有担保或抵押的不良债权,由众多的买方竞价成交。
    这种方式需要比较成熟的信贷资产交易市场和配套的法律措施,以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
    (3)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运作化解不良贷款。
    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如何
    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不产生法律效力。通知由原债权人即转让人作出,应以到达相对人即债务人为生效要件。在连带债务的情形中,虽然连带债务对于债权人视为同一债务,但各债务人负担各自以全部给付为内容的独立债务。因此,原债权人必须通知全体债务人。如果仅对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予以通知,则债权转让只对此人发生效力。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
    (一)直接催收:这是银行针对逾期贷款的普遍做法,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在诉讼时效内进行催收;
    2、注意催收的方式;
    3、催收主体的问题;
    4、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二)协议处置
    (三)借新还旧:借款人因临时周转困难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有的银行通过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债务重组等方式盘活不良资产。但这种方式应重点注意两个问题:
    1、保证人。
    2、担保物。借新还旧合同为新合同,因此原对主合同的担保物要重新签订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登记也要重新办理,保证债权担保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四)实现担保物权。
    (五)法院诉讼:通过法院诉讼追偿不良贷款是银行惯常做法,要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诉讼时效。银行应注意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债权。
    2、应及时申请查封抵押物。有的银行认为,只要抵押物办理登记,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起诉时无须申请法院查封抵押物,其实不然。
    3、担保物权人申请直接参与执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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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7: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