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1、按照属地原则先向拟设立地县(市)、区旅游局提交申请报告。 2、到拟设立地县(市)、区工商局进行其企业名称核准。 3、向拟设立地县(市)、区旅游局提交申报材料。 4、设立地县(市)、区旅游局收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符合条件的上报市旅游局。 5、市旅游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的材料及拟设的地点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符合要求的,根据市旅游局在我局设立的审批窗口在职10个工作日内下发同意设立国内旅行社批准文件,同时,通知申请人到市旅游局领取旅行社技术报告书,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报市旅游局。 6、申请人向市旅游局交纳质量保证金。 7、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质量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旅行社技术报告书到市旅游局领取《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8、申请人持《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一、申请旅行社的所需的详细资料 1、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中英文名称及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时间。 2、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的任职文件、履历表、身份、劳动合同及社保 3、至少三名导游人员的导游证、履历表、身份、劳动合同及社保 4、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地产权 6、营业设施、设备和说明 7、出资人身份 8、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履历表、任职及身份 9、企业章程(原件1份) 10、指定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文件或银行担保文件 11、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文件 二、申请旅行社的基本条件 1、符合旅游业务发展规划; 2、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旅社旅行社注册资本:国际旅行社: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5、旅行社交纳质量保证金:国际社经营入境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国内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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