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办理如下: 1、网上名称审核登记核准; 2、准备实际的场地证明和租赁合同(场地要求50平方米以上,且是办公或者工业用地,并且设施设备、消防、卫生等都要满足旅游局的要求); 3、申报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名称一般是:上海**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旅行社有限公司; 4、申请人向国家旅游局提交申请材料,旅行社管理处核准后确定是否受理,等待审核; 5、旅游局核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有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综上所述,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所需的三个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旅行社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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