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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杭州补贴政策
释义
    【法律分析】
    01杭州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
    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申领条件
    毕业未满一(或五)年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特别说明
    申请人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领取补贴后,在所在区(县、市)连续工作满3年,可再次申请生活补贴,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02杭州市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
    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毕业未满一年,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03杭州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
    申领对象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毕业未满7年)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补贴发放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调整为申请人本人,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保障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实际支付房租低于货币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支付房租发放货币补贴。申请家庭当月的货币补贴在次月下旬发放。
    小壹提醒:公租房货币补贴和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不能共同享有,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其一。
    04“三类企业”就业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
    就业补贴:每年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创业补贴:第1年5万元、第2年3万元、第3年2万元,补贴期限自享受补贴的首月起不超过3年
    申请条件
    就业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市区“三类企业”就业,该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市区初次创办“三类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指占30%以上股份合伙人、股东),带动就业2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上,且为其同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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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