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保险公司会要求投保人填写健康告知书,告知自身疾病情况,但并不保证所有疾病都能得到理赔。如果投保人购买重疾险时已经患有起搏器等疾病,而在未来因此导致重疾,是否能得到理赔,需要具体看保险合同的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同意,成为一方保证在发生保险标的或者约定的保险事故时,向另一方给付保险金的合同。” 2.《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诚实信用,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或者故意制造虚假证明材料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的除外责任条款,应当以明确、明示的方式提示被保险人,并在保险单、保险合同中加重说明。” 因此,投保人购买重疾险时需要如实告知自身疾病情况,同时需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起搏器等疾病是否属于除外责任条款。如果不确定,可以咨询专业保险顾问或保险公司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