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无需立案,当场实施处罚,二、可以由一个执法人员单独实施,三、对证据的要求标准低,只需收集必要证据,四、无需制发书面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可以口头告知;当事人申辩的,记入笔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