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
释义 | 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要内容包括:侵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管秩序、危害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权利;犯罪主体为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罪将受到双重处罚;主观方面要求必须是故意行为,即故意掺入有毒物质或明知销售有毒食品;客观方面则是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掺入有毒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法律分析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 (四)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拓展延伸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法律责任及刑罚幅度是多少? 根据我国刑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公众健康和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和犯罪情节的不同,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刑罚幅度。一般情况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等。根据具体情况,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罚款、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刑罚的具体幅度还需根据法院的裁决和判决结果来确定,因为每个案件的事实情况和法律适用都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的法律责任和刑罚幅度应由法律机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结语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和安全,涉及复杂的客体和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以故意构成,行为人掺入有毒物质或销售明知有毒食品均构成本罪。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的行为属于本罪的客观方面。根据刑法规定,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罚款、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刑罚,并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刑罚幅度需根据法院裁决和判决结果确定,因案件情况和法律适用不同而异。法律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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