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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小腿粉碎性骨折赔偿标准
释义
    

法律主观:
    


    职工工伤致右脚跟 粉碎性骨折 ,经内固定术的应当评定为九级伤残,未经内固定术的应当评定为十级伤残,除医疗费用和停工治疗期间 工资福利待遇 之外,主要补偿是: 1、由 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 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 2、解除或终止合同时,按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 就业补助金 。 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由单位支付。 《 工伤保险条例 》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 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 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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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6:4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