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所今年的数据,从移民局收到之日起算(今年因为抽签,收到日统一为4月10日),到最终得到批准的平均处理时间为82天。其中,没有加急的直接批准案件中,最早批准的日期是5月1日,用时22天,处理中心是加州处理中心。最晚批准的日期是6月20日,用时72天,处理中心是佛蒙特州处理中心。在被要求补件的案件中,补件之后,最早批准的日期是6月26日,补件的处理时间为30天。最晚的批准日期是10月6号,补件的处理时间为59天。从总体情况而言,加州处理中心的处理速度比弗蒙特处理中心要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