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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己的姓名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吗
释义
    自己的姓名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但需遵循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侵犯姓名权可请律师代理以维护合法权益和节省时间;姓名权的损害属于非财产损害,可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法律分析
    一、自己的姓名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吗?
    1、公民所自己拥有的姓名是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的,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则可以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2、姓名权虽然是典型的精神性人格权,但是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开放、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姓名权被商业化使用的现象已经越来越多,尤其是特定领域名人的姓名,除其本身存在一定的财产价值之外,通过许可他人在特定的范围内使用,也会提升一定的价值,产生经济利益;
    3、需要注意的是,当自然人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时,本人与使用人都应当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尊重交易习惯的前提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侵犯姓名权请律师有什么用?
    1、如果你不懂案件所涉及的实体法律规定及相关的诉讼程序,找个律师代理,可以省去很多麻烦,更主要的是可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如果你没有时间处理诉讼事务,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3、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可以为当事人写诉状、举证、辩论,提供当事人需要的法律法规帮助,依据法律法规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三、侵犯姓名权怎么赔偿?
    1、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可以间接地导致姓名权主体的财产损害。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到侵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2、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并有权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然而,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是违法的。随着市场环境的开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姓名权被商业化使用的现象越来越多。在许可他人使用姓名时,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尊重交易习惯。如果姓名权遭到侵犯,寻求律师的帮助可以维护合法权益,省去麻烦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姓名权的损害属于非财产损害,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七十一条 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法办理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十三条 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
    (一)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商业广告;
    (二)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
    (三)私人庆吊活动;
    (四)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四条 下列机构应当悬挂国徽: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各级人民政府;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
    (五)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六)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七)外交部;
    (八)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九)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
    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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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9: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