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要办理增加曾用名,在当地派出所申请后,上报县市公安局户籍股审批,时间需要三十个工作日办完。如果确实存在曾用名,只是在户口迁移或者是别的换户口本的时候漏掉了,应该是可以申请补上的,具体可以咨询户口办理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