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外省市迁入。从外省市迁入本地,称之为所间迁移,这种迁移比较复杂,一般以人才落户、积分落户为主,当然也是结婚后的户籍迁移,这种迁入需要准备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居民身份证等等,而且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去开具入户证明。 2、市内户口迁移。市内户口迁移可以说是比较简单的,因为是同一个辖区内的住址变化,也就是所内迁移,这种迁移只需要办理迁移证,提供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住房证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