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制可以减刑吗? |
释义 | 管制可以减刑。具体如下: 1、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2、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3、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管制和拘役的期限: 1、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 2、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 3、管制不需要关押; 4、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 5、参加劳动的待遇,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 6、参加劳动的待遇,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 综上所述,减刑在我国的法律上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它有些方面是合适,但是有些方面是不合适的,管制是可以减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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