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工商户可以办理失业证吗 |
释义 | 可以。 对象范围: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没有办证的,可以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除此之外,以下8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 一、办理就业创业证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就业创业证的条件,有以下六点: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5、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办理就业创业证需要的材料,有以下三点: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张,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份, 3、业失业登记证申领登记表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 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 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 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筹集、调剂使用以及地方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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