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区一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企事业单位的公章,直径一般在4.2—3.8厘米之间。财务章的直径统一规定是3厘米。看上去与众不同的椭圆章,只有发票章规定必须是椭圆的,此外一般只有外资企业使用。菱形章、三角章则只在某些特定范围使用,如义务兵的三角形免费邮件章。 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十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第十七条 经营本办法所指的印章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 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 (三) 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 (四) 符合公安机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资质条件; (五) 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