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学历证明书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书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是学校的法定职责。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书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是学校的法定职责。法律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变更有关注册信息,属于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变更的,须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学校比照考生录取档案严格审核修改,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