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执行人有权份遗产吗 |
释义 | 遗嘱执行人无权分遗产,遗嘱执行人只能按照立遗嘱人的遗嘱执行,没有处置遗产的权利。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 一、那么怎么样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可以由遗嘱人指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选拔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选拔的,继承人应当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自然人可以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选拔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选拔的,继承人应当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二、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可以是配偶吗? 能独立管理遗产并依照遗嘱全面完成遗产的分配等相关事项的人就都能够成为遗嘱执行人,因此继承人也是可以担任遗嘱执行人的。 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三、遗嘱执行人可以执行哪些事务 遗嘱执行人可以执行事务如下: 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2、清理遗产; 3、遗产管理; 4、诉讼代理; 5、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6、遗产最终根据遗嘱内容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7、排除遗嘱执行的各种障碍; 8、要求继承人赔偿遗嘱执行造成的意外损害。 遗嘱执行人可以依法充分实现遗嘱人的遗嘱,同时可以顺利分割遗产,避免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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