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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孩子的兴趣班费用他不愿意出
释义
    

法律主观:
    


    离婚后兴趣班算教育费。兴趣班费用属于学费的一部分,也是抚育费用的一部分,双方可以协议分担,也可以起诉至法院判决分担。按照法律规定,如因学费等必要费用增加而导致原定抚养费不足的,同时父母双方又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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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20:3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