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相互宝的重疾险,如何在投保时避免乳腺癌不被赔付? |
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相互宝的重疾险,如果在投保时未认真核对条款,可能会导致在发生乳腺癌等疾病时不被赔付。首先,应当注意产品条款中的重疾保障范围以及对于不同疾病的赔付标准。其次,应当注意保险合同中关于投保人申报的相关条款,确保所填写的健康状况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最后,应当仔细查看条款中的免责条款,以避免因为自身疾病或其他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订立后,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发生的损失,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 3.《相互宝重疾互助计划》条款:重疾保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心肌梗塞、癌症、脑中风、重大器官移植等,对于不同疾病的赔付标准以及免责条款有详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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