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实习期间如何应对工伤事故 |
释义 | 学生实习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无法认定为工伤,但学生仍可通过人身损害赔偿维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学生实习期间与公司形成了雇佣关系,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了避免实习造成人身伤害风险,学校和公司可以约定由学校为学生办理实习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可负责赔偿。工伤事故在狭义上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广义上还包括罹患职业病。 法律分析 一、学生实习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怎么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属于工伤事故范围的职工,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损害赔偿请求。 其中,“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而劳动者又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能力、能独立自主地选择用人单位并建立身份隶属关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管理、以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的自然人。 按这个标准,受伤的当事人的身份仍是学生而不是劳动者。 所以,其在实习期间因工作造成的人身伤害,无法认定为工伤。 二、学生实习期受伤如何维权 实习生不适用工伤并不意味着“伤了白伤”,受害人仍可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生实习期间,由公司对学生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公司是受益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形成了雇佣关系,所以,受伤的学生应该向公司主张赔偿。 2010年1月15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后,为了避免实习造成的人身伤害风险,公司和学校可以在实习合同中约定,由学校为学生办理实习责任保险,这样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可依法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三、工伤事故 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 结语 总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学生实习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无法认定为工伤,因为学生不符合劳动者的定义。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学生仍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来维权。学生可以向实习公司主张赔偿,并可以通过学校办理实习责任保险来规避人身伤害风险。工伤事故在狭义上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广义上还包括罹患职业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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