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