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产假延长,生育津贴是否会增加应根据具体情况。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 由于各省规定的产假时间并不相同,所以生育津贴发放的时间也有所差异。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产假期间都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也有一些地方生育津贴是不延长的,按照原有天数享有生育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