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上户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新生儿可依据自愿原则,随父或随母落户。申请需提供结婚证、书面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并在一个月内前往派出所办理。所需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政策内生育一孩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生育二孩则需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法律分析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 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拓展延伸 新生儿上户的法律要求和程序是怎样的? 新生儿上户的法律要求和程序主要涉及户籍登记、身份证办理和社保缴纳等方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30天内办理户籍登记,父母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等。同时,办理身份证也是必要的,通常在户籍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此外,父母还需按规定办理新生儿的社保登记和缴纳相关费用。具体的办理程序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法律要求和程序信息。 结语 根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办理新生儿上户口需准备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办理时请注意时间,应在婴儿出生一个月内完成。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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