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是否可以再要利息 |
释义 | 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不可以再要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借款的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需支付利息,当事人不可以再主张利息。 一、民法书利息合同有效吗 合同纠纷利息的约定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则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民间借贷合法利息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双方约定,但不能超过年利率36%。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 三、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如下: 1、根据规定,借款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利息。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不能确定; 2、贷款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贷款时一并支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每届满一年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返还贷款时一并支付; 3、借款人未在约定期限内返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利息按照实际贷款期限计算;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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