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申请大病二次报销 |
释义 | 大病二次报销,必须得符合该项报销的条件,相关条件如下: 1、已经参保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是在农村新农合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你连农村新农合都没参加,那就无从谈起享受农村新农合的大病二次报销了; 2、农村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也是有一个起付线规定的。这个起付线根据地区的差异也是各不相同的,具体情况要以当地的文件规定为准; 3、新农合里有没有大病二次报销制度,是地方管理部门根据该地当年的新农合基金结余多少来指定的。如果当地基金结余多,地方管理部门就会制定大病二次报销措施;如果基金结余较少,那地方管理部门可能就暂时不会制定大病二次报销措施。所以具体到某地是否存在这一惠民措施,要以当地的文件规定为准,而该文件通常都是在次年的年初出台; 4、所谓“大病报销”其实并非是以病种来决定是否能够得到报销,而是看某人一年内可以纳入报销范畴、并已进行了新农合常规报销后还需要自费的那部分医疗费是否达到农村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的起付线,如果达到就可以报;否则就不能报。 一、大病二次报销流程: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 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大病医保二次报销的标准: 1、起付标准为0~2万元(含2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50% 2、2~4万元(含4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60% 3、4~6万元(含6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70% 4、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80% 5、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是不能低于5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